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机构
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有关担保机构:
为鼓励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建立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担保行业风险分散及互助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和改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我们制定了《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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