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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通知公告 员工风采
  • 26

    2024-06

    省再担保公司来我公司开展督导调研工作

    6月24日,省再担保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璐带领督导组一行来我公司开展督导调研工作。市财政局、邮储银行汉中分行、汉中农商银行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上,省再担保督导组通报了我公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公司汇报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邮储银行汉中分行、汉中农商银行就银担合作情况作交流发言。市财政局就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职能作用提出相关建议,要求公司要坚持聚焦支小支农主责主业,深化体系协同与银担合作,推动担保业务提质增效,以高质量担保服务助推我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李璐对公司上半年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目标落实情况和亮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会上提请需协调的事项逐一回复,同时从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业务结构,加快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明确了后期担保政策调整方向及业务支持重点。会后,督导组一行深入黄官酒业、良顺匠心藤编两家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担保支持情况,听取企业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 28

    2024-04

    市资信担保公司召开2024年一季度运行分析会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好二季度重点任务,4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一季度工作运行分析会,公司全员参会。全员大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讲话;副总经理作一季度经营分析报告;综合部对一季度绩效考核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会议强调,一季度整体工作稳步推进,但仍有部分指标未完成,二季度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扎实拓展业务。要对标对表一季度任务完成情况,找差距补短板,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同时要加快产品创新,大力拓展非融业务、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强化营销宣传,实现业务增收。二是抓好风险控制。要严格保前调查、保中审查、保后检查工作,全流程防范风险。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升风险识别能力,真正降低业务风险,减少代偿损失。要加大代偿清收力度,努力盘活不良资产。三是提升内部管理。要统筹推进公司组织架构完善事宜,优化部门职责,形成权责清晰、充分配合的内部治理体系。要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合规内审机制,保障公司高效运转。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内训+外培的方式提升全员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四是推进党的建设。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学习重点,结合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对照学习,加深理解,指导实践。公司中层及以上、县区办事处人员参加了第二阶段的会议,就现阶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深入交流。

  • 01

    2024-04

    市资信担保公司召开2023年度年终总结大会

    3月28日,公司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年终总结大会,公司领导班子,各部门、县区办事处参加会议。 大会伊始,董事长陈小莉领学了习近平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让全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本次大会顺利召开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会员大会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文思远作了2023年工会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他强调,2024年,公司工会将继续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着力强功能、优服务,强基础、增活力,强作风、重实效,当好职工群众的贴心人,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质量地完成2024年工会的各项工作,为推动公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会上表决通过了《2023年工会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与经费支出计划》《关于增补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 表彰奖励 大会对2023年度公司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了表彰,2023年度共评选出先进集体、三好部门、县域振兴奖、开拓创新奖、优秀驻县机构等集体奖励,评选出管理先锋、优秀员工、明日之星等个人奖励。董事长陈小莉表示,希望获得表彰的集体、个人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身边更多员工投身公司发展,并勉励全员要以榜样为标杆,围绕新一年目标任务,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总结 董事长陈小莉指出,2023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市财政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建引领,坚守政策定位,扎实拓展业务,强化风险控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了许多新成绩。她强调,2024年,公司上下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着力点,统筹推进,狠下功夫,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创新党建工作形式,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发挥党员作用优势,引导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为公司的年度任务目标奋勇拼搏,营造人人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二要推进县区调研成果有效转化和运用,围绕市县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加速业务产品创新,丰富融资渠道;大力拓展非融业务和短流纾困业务,实现业务增收;加大业务宣介力度,扩展服务前沿。三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格风控流程,抓好风险化解,加快追偿清收,有序推进历史出清工作,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四要坚持精细管理,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决策及风控机制,优化内部机构设置。五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打造一支业务熟练、善于管理、富于创新的人才队伍;完善公司内训机制及市场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和人才保障。 会上,公司同各部门、县区办事处签订了2024年度目标责任书。

  • 01

    2024-04

    我公司首笔银担纾困业务顺利落地

    近日,我公司与长安银行汉中分行合作的首笔银担纾困业务顺利落地,为洋县一工贸企业提供纾困资金440万元。 此次受支持的工贸企业是长安银行洋县支行的直贷客户,主要从事食醋、酱油、豆瓣酱系列调味品销售。 经长安银行洋县支行推荐,客户向我公司提供资料后,仅用2天时间迅速完成审批、放款全流程,及时获取440万元的纾困资金支持,按期偿还贷款,顺利实现了转贷。 银担纾困业务是为了帮助小微企业等群体解决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省融担基金通过联合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以过渡性短期融资方式,远低于市场的费用,解决企业还款资金问题,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确保了银行机构的平稳发展,具有服务高效,操作便捷、成本低廉等明显优势。 下一步,我公司将抢抓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继续加强与省融担基金、金融机构工作衔接,加快推进银担纾困业务扩面增量,帮助我市中小微企业缓解短期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实现纾困发展,为稳经济、促就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 25

    2024-03

    踔厉奋发,载誉前行,公司荣获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先进单位等多项表彰

    3月21日至22日,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推进会在西安召开。会议由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国权,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委员李嘉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工信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指导工作。各市财政局、省再担保公司及4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代表共计17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通报了2023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评比表彰结果,公司荣获“2023年度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先进单位”“2023年度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赋能创新奖”,综合部部长李阳被评为“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先进工作者”,公司调研报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研究--以陕西省汉中市为例》荣获“2023年度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 一直以来,公司积极融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大局,加强自身建设、加快业务创新、加大服务力度,在体系建设、业务开展、风险控制、银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保主体3100户,在保余额30.03亿元;融资担保余额占比99.16%,同比增长10.48%;小微“三农”户数占比和金额占比分别达到92.23%和95.81%;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6%;共获得12家银行机构授信52.6亿元。 下一步,公司将珍惜荣誉、抓住机遇,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职能作用,以担保杠杆持续撬动金融“活水”润泽实体企业发展,为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汉中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21

    2024-03

    市资信担保公司与汉中市金融办、农业银行汉中分行开展政银担合作专题调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三个年”活动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银担企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协同效率,3月20日,市金融办副主任赵海鹏、市资信担保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小莉赴农业银行汉中分行开展政银担合作专题调研会,农业银行汉中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贠伟,副行长胡朋国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本次调研会议聚焦于中国农业银行汉中分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现状、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合作规划。会议旨在通过加强政银担的合作,进一步推动合作关系的深入发展与提升。 贠伟行长对市金融办和市资信担保公司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农业银行汉中分行的业务发展和方向,未来农业银行汉中分行将致力于推动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他表示,农业银行汉中分行一直高度重视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与市资信担保公司的沟通协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陈小莉董事长对市金融办和农业银行汉中分行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详细介绍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情况、市资信担保公司的业务办理情况和与中国农业银行汉中分行的合作现状。她表示,农业银行汉中分行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在担保业务、风险控制以及短期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希望通过本次调研座谈会,未来能够进一步加强双方在业务层面的合作,拓宽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推动业务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共同助力乡村振兴与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互利共赢。 在随后的会议中,与会人员围绕深化政银担企合作、促进业务增长以及解决潜在争议等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政银担企合作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各方将会进一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合作关系的深入发展。同时,还就银担业务创新、风险防控、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探讨与沟通。最后,赵海鹏副主任对本次调研座谈会进行了总结,他表示,政银担企合作对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小微企业、推动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市金融办将继续发挥政策引导和协调作用,为银担企合作搭建良好的平台,推动三方合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并强调,银担双方应持续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金融服务的创新与升级,以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希望双方能够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化合作,共同为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

  • 11

    2024-03

    市资信担保公司深入走访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我市重要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公司积极落实政策要求,3月6日,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小莉带领相关业务人员前往汉中君毅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探索融资担保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与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径。 君毅航空主营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等。自2018年以来,公司累计为君毅航空提供贷款担保17笔,金额6850万元,经担保支持,企业订单量持续增长、产值不断扩大,已成为我市规模较大的高科技装备生产企业。 走访中,君毅航空负责人柴磊详细介绍了近年来企业发展情况及未来规划,目前企业经营稳中向好,订单增长较快,希望资信担保公司能够继续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陈小莉表示,低空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之一,是国家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方向,将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希望企业紧跟政策导向,强化科技创新,促进我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接下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立足功能定位、创新担保产品,加强对科技创新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融资支持,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

  • 10

    2022-06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实现平稳开局。与此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下更大力气抓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靠前发力、适当加力,推动《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确保及时落实到位,尽早对稳住经济和助企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的六个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及分工安排,对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需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的,应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将会同有关方面对相关省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把二季度经济稳住,努力使下半年发展有好的基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务院2022年5月24日(本文有删减)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六个方面33项措施)一、财政政策(7项)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研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督促指导地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尽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加快本级支出进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抓紧完成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加快今年已下达的3.45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4.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今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并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计划安排30亿元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5.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7.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份确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二、货币金融政策(5项)8.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9.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即由人民银行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引导和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指导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抓紧修订制度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并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10.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在用好前期降准资金、扩大信贷投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11.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科学合理把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和再融资常态化。支持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依法依规推进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赴境外上市。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督促指导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各基础设施全面梳理收费项目,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进一步释放支持民营企业的信号。12.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要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鼓励保险公司等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三、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6项)13.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2022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包括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重大引调水、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建设和改造等工程。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清单,加强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并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14.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对沿江沿海沿边及港口航道等综合立体交通网工程,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审批程序,抓紧推动上马实施,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支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0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等政策支持,再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15.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导各地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加快明确入廊收费政策,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推动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16.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启动编制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扎实开展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有力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2022年新增支持5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17.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立“红绿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18.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加快出台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的政策文件。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研究今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5项)19.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针对当前农资价格依然高企情况,在前期已发放200亿元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100亿元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积极做好钾肥进口工作。完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落实好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要求,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健全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框架。20.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建立健全煤炭产量激励约束政策机制。依法依规加快保供煤矿手续办理,在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露天和井工煤矿项目释放产能。尽快调整核增产能政策,支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提高生产能力,加快煤矿优质产能释放,保障迎峰度夏电力电煤供应安全。21.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今年可开工的重大项目尽快实施。积极稳妥推进金沙江龙盘等水电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和设计优化工作。加快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近期抓紧启动第二批项目,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按程序核准和开工建设基地项目、煤电项目和特高压输电通道。重点布局一批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条件成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张北至胜利、川渝主网架交流工程,以及陇东至山东、金上至湖北直流工程等跨省区电网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22.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合格银行贷款。压实地方储备责任。23.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谋划储备项目并尽早开工。推进政府储备项目建设,已建成项目尽快具备储备能力。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7项)24.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指导地方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25.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鼓励和引导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6.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在用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创新、普惠养老等专项再贷款的同时,增加民航应急贷款额度1500亿元,并适当扩大支持范围,支持困难航空企业渡过难关。支持航空业发行2000亿元债券。统筹考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等因素,研究解决资金短缺等问题;同时,研究提出向有关航空企业注资的具体方案。有序增加国际客运航班数量,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和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创造条件。鼓励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27.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建立完善运行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实化服务“白名单”企业措施,推动部省联动和区域互认,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积极引导各地区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28.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着力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当地政府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29.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开展大宗商品储运基地整体布局规划研究。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左右,择优支持全国性重点枢纽城市,提升枢纽的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2022年,中央财政在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约25亿元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安排约38亿元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1000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地,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产销冷链集配中心。30.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在已纳入工作专班、开辟绿色通道推进的重大外资项目基础上,充分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牵引带动作用,尽快论证启动投资数额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项目。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等。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建立完善与在华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解决外资企业在华营商便利等问题,进一步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六、保基本民生政策(3项)31.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32.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域、行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400亿元,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33.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指导各地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用好中央财政下拨的1547亿元救助补助资金,压实地方政府责任,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针对当前部分地区因局部聚集性疫情加强管控,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防交通、建筑、煤矿、燃气等方面安全事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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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

    汉中市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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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

    全国融资担保业工作动态(2020.8.11—2020.9.11)

    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8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括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定位,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效,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凝聚机构合力,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指导六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指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坚守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服务门槛,以贷款担保业务为主,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对存量业务较大,支小支农主业暂不突出的,各地可重点考核其当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当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当年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等指标,督促其稳步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和占比。(《通知》详情点此链接: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提出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支持扩大“信保+担保”融资模式 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包含十五条,其中第二条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与风险分担,对出口信用保险赔付额以外的贷款本金进行一定比例的担保,商业银行在“信保+担保”条件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政 策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度《深圳市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申报指南》 9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度《深圳市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申报指南》共分为八大部分,包括制定依据、总体要求、资金来源、项目种类及标准、申报条件、资金申报、监督检查、附则等部分。《申报指南》所称降费奖补资金,来源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的“中央财政在2018年—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本次申报仅针对2019年6月13日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中专项下达给深圳市2019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6535万,用于扩大辖内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减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申报指南》显示,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行业实际情况,采取了“业务补助”“保费补助”“代偿补偿”等三种奖补方式。同时,考虑到本次中央下达预算指标为测算数据,实操中或会出现预算指标超额的情形,故明确“将根据申报审核情况,按照总额6535万不变的原则,在核定金额突破总额6535万的情形下,按各申报机构所占比例统筹安排奖补金额”。 广州: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月28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广州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包括设立、变更和退出,监督管理,风险防范,服务与发展六个部分。《办法》指出,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建立本市融资担保公司准入审核机制,依法开展准入审核工作。《办法》还指出,对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等普惠领域的融资担保业务,综合运用担保费补贴、资本投入、增量业务奖励、代偿损失补偿等多种措施给予支持。对区级新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由市财政安排新增资金按不超过区级财政出资额40%的比例给予资本投入支持。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按照市政府现行的关于融资担保公司新增实收资本奖励政策,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融资担保公司高管人员可纳入全市金融人才支持项目,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北京:大兴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8月末,北京大兴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财政出资设立1亿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并量身定制“初创保”“成长保”“租金保”等五类信用类担保产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意见》还要求,对于区内重点支持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全面降低担保费率,特别是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收取担保费率不超过0.5%/年,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餐饮企业,免收担保费。大兴区通过先期试行的担保贷款途径,支持企业近50家,贷款金额超8亿元,稳定就业人员达6000余人。 基 金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总对总”业务成功落地宁夏 8月28日,国家融担基金银担“总对总”业务合作启动仪式在银川举行。启动仪式上,宁夏融资再担保集团分别与工商银行宁夏分行、农业银行宁夏分行等10家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代表签订了“总对总”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 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联合印发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通知 8月14日,农业银行联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印发了《关于开展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客户准入、担保机构准入、客户授信、信贷授权、专项营销激励、合规性审核、资金核算、体系登记等配套政策和操作规程,要求各分支行、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分层对接、协调配合、多措并举、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聚焦重点客户、对接重点产品,大力开展业务合作。 业 界 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资至50亿元 8月27日,青岛城投金控集团下属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城乡担保”)顺利完成增资工作,注册资本由20亿元增加至50亿元,成为目前山东省资本规模最大的融资担保机构。据了解,本次增资是在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由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岛城投集团”)出资30亿元完成的。青岛城乡担保于2013年7月由青岛城投集团组建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截至8月末,青岛城乡担保共服务中小微企业3446家(次),累计实现担保总金额545亿元,在保责任余额168.46亿元。 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获首笔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代偿补偿款 8月27日,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再担保”)获首笔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国担基金”)代偿补偿款近100万元。该笔资金是国担基金对广西再担保承担的崇左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代偿分保责任的分保资金, 是2018年12月4日广西再担保与国担基金签约合作后,落地的第一笔代偿补偿资金。国担基金仅用了3个工作日即完成了广西再担保申请的代偿补偿款的稽核审计和拨付工作,有效发挥了国担基金分险和增信的作用。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 8月26日,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3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20中保Y1”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簿记发行。本期债券公司主体及债项评级均为AAA,发行规模30亿元,期限3+N年,发行利率4.47%,实现了超额认购。本次发行是自2017年10月中投保公司发行行业内首单可续期公司债以来,担保行业单笔规模最大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由浙商证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作为联席牵头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和中泰证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国投财务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各方通力合作、协同联动、提前准备、充分沟通,助力中投保仅用40天即通过证监会核准注册,同时把握好资金市场形势和发行窗口,成功完成本期发行工作。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措施》 8月中旬,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包括六项重点支持内容,一是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助推辖区内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与大别山革命老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通过共同注资、盘活现有担保机构股权、设立分公司等方式,助力地方政府履行恢复当地担保生态、盘活当地担保资源。二是扩大增信补偿再担保业务覆盖面,落实落细优惠政策。在国家金融政策和融资担保基金政策措施指导下,大力开展增信补偿再担保业务,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建立健全联动帮扶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挥再担保桥梁作用,建立健全“政、银、担、保、投”联动机制,支持革命老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四是传承红色基因,创新产品和服务。发挥大别山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基因优势,深度挖掘红色资源,加强红色文化与生态、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五是增加担保授信,支持特优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当地现代特色农业,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六是强化党建引领,牵手共建战斗堡垒。将革命老区——新县,作为集团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党建联系点,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红色教育基地。 湖南省中小担保公司首款全线上银担产品上线3个月 突破16亿元 截至7月31日,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首款全线上银担产品“长湘担-税e贷”上线3个月,在保余额已突破16亿元,新增户数2000户以上。为缓解湖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进普惠金融业务快速发展,在湖南担保集团公司的支持下,湖南省中小担保公司与长沙银行合作研发,于4月30日推出了首款全线上银担合作小微信贷产品“长湘担-税e贷”。该产品以“普惠”“极简”“赋能”为三大核心理念,充分发挥长沙银行金融科技、大数据风控优势和省中小担保公司“增信”“分险”的政策优势,通过线上贷款“秒批”“秒放”,10分钟内即可完成授信审批,同时银担联合减费让利,使融资综合成本平均下降3个百分点。预计到今年底,该产品的担保规模将突破30亿元。 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协会隆重召开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行业座谈会 8月20日,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协会在广州隆重召开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换届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修订案和《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自律公约》,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二届理事、监事单位及主要领导。协会第二届会长陈秋霞发表就职感言,深入分析了当前广东省担保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并就协会未来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思路。大会最后举行了2019年评优评先活动颁奖仪式。 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首个银担“总对总”小微批量业务担保合同正式签署 8月4日,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与省融资担保公司举行银担“总对总”签约仪式,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与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银担“总对总”批量业务担保合同》,标志着云南省银担“总对总”小微批量业务担保合作模式正式启动。会上,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介绍了邮储银行支持小微和“三农”融资情况,并对推进银担“总对总”小微批量化担保工作做出了部署。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双方前期合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以本次签约为新的起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尽早实现项目落地,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难问题,为支持全省实现“六保”“六稳”做出新贡献。 产 品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北京国华文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布“金文三宝”产品 9月5日,第九届中国文化金融创新大会在北京隆福文化中心举行,大会期间,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发了“金创宝”“金园宝”产品,北京国华文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首发了“金片宝”产品。“金文三宝”(即“金创宝”“金园宝”“金片宝”)由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国华文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基金)等共同推出,“金创宝”旨在扶持千家北京文创大赛百强企业和最具投资价值文创企业,“金园宝”主要扶持百家市级文化产业园和区级文化产业园,“金片宝”重点扶持百家优秀影视企业。三款文化金融产品致力于贷投保联动,做到“贷投保携手,见保即贷,保贷联动,贷投对接”,在贷款方面主打信用担保,无需实物抵押即可为文创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支持,具有低利率、门槛低、审批快、手续简便等特点。江苏银行为“金文三宝”产品提供100亿元综合授信并现场签约。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首单物流仓储设施类CMBS增信项目成功发行 近日,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提供增信支持的“宇培集团仓储物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该项目是中投保首次为物流仓储设施类CMBS产品提供增信支持。该CMBS项目原始权益人为上海宇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培集团”),中信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这是宇培集团首次在国内交易所市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为5.3亿元,其中优先级5亿元,次级3,000万元。该产品的优先级部分由中投保提供全额增信,票面利率4.15%。 成立 变更 评级 中投保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2020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举行了揭牌仪式 9月5日,中投保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2020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举行了揭牌仪式。 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等级提升至AAAˉ 近日,安徽省金融办发布了《2019年度安徽省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结果》,通过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评定,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由AA+提升至AAAˉ,评级展望为“稳定”。 成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再获AA+主体信用等级 8月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对成都中小担的业务运营、内部管理、担保项目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评定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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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

    创新担保产品 注入金融活力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六稳六保”,做好域内产业融资担保服务工作,全力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8月5日,我公司担保一部一行3人前往城固县,就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及县域担保业务后续发展思路进行调研座谈。 城固县副县长宋明亮全程参与调研并主持座谈。我公司担保一部部长薛文婷在座谈会上进行了发言,就与金融机构“4321”比例分担、苏陕业务开展、园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产业贷”等担保业务具体工作开展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沟通。 我公司将以本次调研座谈为契机,充分结合城固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强化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为城固县域内企业复工复产及稳定发展提供更大支持。通过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金融服务职能,积极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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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

    【政策】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17804719/2020-728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办文部门: 普惠金融部 发文日期:2020-08-05 公文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银保监发〔2020〕39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保监发〔2020〕39号 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会管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有关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 各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名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各地应当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优先将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机构纳入名单,担保能力不足、违法违规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的机构暂不纳入名单。原则上开展住房置业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特定业务的机构不纳入名单;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内的机构应当纳入名单,其业务开展、风险防范、管理体制等按照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按照成熟一批、公示一批的工作思路,各地应当于2020年9月底前确定第一批名单,在省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持续及时更新名单,并报送财政部、银保监会备案。对已建立可持续资本补充、风险补偿机制以及已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再担保业务合作范围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名单中予以备注。 二、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定位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坚守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服务门槛,以贷款担保业务为主,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对存量业务较大,支小支农主业暂不突出的,各地可重点考核其当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当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当年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等指标,督促其稳步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和占比。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扩大对高成长性、知识密集型企业的融资担保规模,对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商贸流通、居民生活服务、外贸、外资企业加大担保支持力度,积极为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三、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按照政策引导、专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担保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适合“首贷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中长期研发融资等的担保产品,复制和扩大外贸企业“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下沉担保服务,主动发掘客户,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完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担保绩效考核、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机制,加大对支小支农业务的正向激励力度。 四、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凝聚机构合力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政策导向,主动对接、简化手续,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精简耗时环节,探索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并行审批,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提高贷款风险容忍度,有针对性地建立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制度。银担双方要加强“总对总”合作,统筹制定合作标准和模式,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银保监会将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作为单独指标,纳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提升银行开展业务的积极性;对资本实力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研究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适当降低风险权重。 五、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 财政部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突出支小支农、拓展覆盖面、降费让利等导向,降低盈利要求,提高风险容忍度,强化正向激励。地方政府应当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措施,落实支小支农贷款担保降费补贴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功能作用,实现可持续经营,逐步降低支小支农贷款担保费率。财政与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支持体系, 引导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对支小支农成效显著、经营管理规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优化审批、备案等监管工作程序,依法合规提高其放大倍数上限、扩大其业务规模。人民银行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予以重点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商业合作原则与市场化征信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加大评级结果应用。 六、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指导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指导,统筹运用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对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担保费率、放大倍数等指标加强监控分析,并将相关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同时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收费,不得向客户收取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银保监局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及时掌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履约等信息,对存在应偿未偿、拒绝履约情况的机构,督促其按合同约定代偿,切实维护本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信誉。 对支小支农成效显著、经营管理规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总结宣传力度;对偏离支小支农定位,经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其进行监管通报,并抄送有关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财政、国资等主管单位。对存在持续偏离支小支农定位、严重损害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信誉等问题的机构,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剔除出名单,并将相关情况向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银保监会报告。 中国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2020年8月5日 (此件发至银保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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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

    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简报(第5期)

  • 20

    2020-01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工作简报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