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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通知公告 员工风采
  • 31

    2023-10

    市资信担保公司召开2023年三季度工作运行分析会

    为总结前三季度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好四季度重点任务,10月30日,我公司召开了2023年三季度工作运行分析会,公司全体员工参会。 会上,按照重大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相关要求,董事长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副总经理作三季度经营分析报告;综合部对三季度绩效考核情况、财务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董事长就前三季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现阶段存在问题、四季度计划作总结和部署。 会议指出: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紧扣全年任务目标,在业务开展、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有效进展,并通报了经营能力、政策效益、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国企改革五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会议要求:进入四季度,一要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公司党支部印发的学习计划要求,以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掌握基本内容、基本观点、基本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学、带头改,切实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走稳主题教育“第一步”。二要全面对标任务目标,稳住常规融资担保业务,调优银担批量分险业务,推动非融业务持续增量,打通短流业务难点堵点,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为明年业务开展做好储备。三要强化风险控制,加强制度学习,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反馈,进一步优化制度体系;压实人员责任,“因企施策”设计保后方案,全面细致掌握企业动态,切实提升保后质量;认真梳理问题企业情况,做好风险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代偿底线;加大追偿清收力度,增强资产处置能力,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四要持续深化内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 公司中层以上及县区办事处人员参加了第二阶段的会议,就现阶段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做了深入交流。

  • 17

    2023-10

    践行“三个年”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公司保函业务产品上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近日,公司保函业务正式上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为我市目前唯一一家在该平台上线的机构。 在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需要交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常面临办理手续繁琐、资金压力大等难题。为推动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解决工程建设企业资金占压大、沉淀多等难题,公司通过开展的工程保函业务,以保函形式替代现金保证金,有效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自2020年至今,公司已为100余户企业提供了近5亿元保函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公司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担保增信作用,不断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联动,在设立线下保函业务宣传专栏的基础上,将保函产品接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业务宣传,实现“线下+线上”协同开展,进一步拓宽了企业办理保函业务渠道。 下一步,公司将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密合作,加快搭建保函业务线上交易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担保服务,以实际行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07

    2023-10

    汉中市资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 04

    2023-09

    市资信担保公司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会

    8月21日,市资信担保公司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会,这是继7月31日和8月8日,我公司召开党员大会和工作例会专题传达学习后,再一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公司董事长主持并做学习宣讲。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既是对汉中发展的最强政治指引、最深亲切牵挂、最浓关心关怀、最大工作肯定,也是汉中奋进新征程的行动指南和力量源泉。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到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全过程。 会议要求,公司上下一要探索助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指示,针对我市一批关于文物保护、文化基础设施提升、非遗传承等重点项目和文旅企业,创新担保产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我市一体推进文物保护、文化传承、文旅融合、产业发展贡献担保力量。二要认真践行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支持低碳节能环保企业的融资需求,帮助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助力我市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实现生态绿色增长和经济高质量增长协调发展。三要大力支持特色产业带动群众增收。持续聚焦公司主责主业,着力加大支农支小力度,以“供应链金融”“稻渔贷”“三秦融担贷”“创业担保贷”等担保业务为有力抓手,切实发挥财政金融的撬动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向普惠领域,帮助众多“三农”小微经济主体强龙头、补链条、树品牌,以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四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抓落实、强落实,紧盯全年目标任务,校准方向、保持劲头、改进方法、提升能力,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按时保质落到实处。同时要全力推进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公司全员要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为工作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把总书记的关怀厚爱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在奋力谱写汉中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干出新成绩,展现新作为。

  • 04

    2023-08

    市资信担保公司与中西部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举行交流座谈会

    为拓宽资产处置渠道,推动资产处置大提速,2023年8月2日,市资信担保公司一行前往中西部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举行交流座谈会。 会上,我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了业务开展、不良资产现状等情况,中金公司就经营模式、资产处置途径、未来处置渠道等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对我公司提出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作了逐项解答。同时,双方就不动产法拍、资产推介、不良资产配资等业务合作事宜进行商洽。 本次座谈会以精准、务实、高效为出发点,重点围绕行业内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互学互鉴。双方表示将建立长效交流沟通机制,结合各自主体优势,积极探索业务合作点,推动行业内不良资产处置提质增效,实现合作共赢。

  • 28

    2023-07

    市资信担保公司召开2023年二季度工作运行分析会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好下半年重点任务,7月28日,我公司召开了2023年二季度工作运行分析会,公司全体员工参会。 会上,按照重大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全体人员首先学习《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副总经理作二季度经营分析报告;综合部对二季度绩效考核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董事长就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现阶段存在问题、下半年计划作总结和部署。她指出,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目标任务精心谋划、研判形势,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在业务拓展、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持续提升,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她要求,进入下半年,一要聚焦“三个年”活动及调查研究工作。提升作风能力建设,以负责担当的工作态度和专业高效的担保服务,不断深化同政府职能部门、银行机构之间的纽带联系,凝聚各方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调研工作,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市县两级体系建设的新方法、新路径,促进体系高质量发展。二要优化担保业务结构。推动常规融资担保业务保质增量,促进银担批量分险业务有序开展,抓好非融业务宣传推介,加大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开展力度,力争在下半年实现新的突破。三要强化风险控制力度。抓好保前调查、保中审查、保后检查工作,持续关注问题企业风险化解,多渠道做好代偿追偿及资产处置工作,加大司法处置和追偿催收力度。四要提升内部管理质效。在绩效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多措并举,推动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 公司中层以上及县区办事处人员参加了第二阶段的会议,就现阶段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做了深入交流。

  • 19

    2023-07

    市资信担保公司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培训学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道德建设、弘扬诚信文化的决策部署,7月19日,市资信担保公司组织全员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培训学习,进一步推动公司全员提升会计素质、增强工作水平、加强行业建设。 培训传达了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财会〔2023〕1号)文件精神,向全员宣传普及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围绕“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作重点宣讲,同时与公司实际情况融会贯通,促进全员更加深刻地理解《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核心要义,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将所学知识充分运用到担保工作中,做到学有所思、学以致用。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有了更深层次地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提高思想认识、遵守职业操守,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切实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在新时代财务工作中彰显新作为,为汉中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 21

    2019-05

    陕西:政策资金“四两拨千斤” 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位于西安高新区的西安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2018年,公司对外贷款担保新增19.7亿元,增长近3亿元。之所以创新担保业务实现快速增长,政府的政策性奖补资金功不可没。按照政策规定,目前小微企业单户500万元以下的保额费率不超过1%、500-1000万不超过1.5%,如果没有政策性奖补,仅凭保费难以支撑担保公司的日常运营。 政策性奖补在为担保公司分担风险同时,也给小微企业带去了利好。以创新担保为例,由于奖补资金的注入,2018年这家公司取消了小微企业的贷款公证费,仅此一项每年就为企业减负约200万元。与此同时,政府奖补政策也在有效激发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在政策性担保支持下,成功融资的企业得到成长壮大,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成功登陆新三板,实现了企业发展“越级跳”。西安天一生物技术公司2015年登陆新三板,但是成立之初由于资金缺乏,发展缓慢。在创新担保支持下企业流动资金吃紧的困境得到缓解。 目前,天一生物从最初依靠信用担保的债权融资发展到多渠道融资,公司的规模、技术积累,产品结构走向了更高的阶段,目前已计划在中小板上市。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韩朝晖:“当一笔业务发生风险的时候,以往是由我们担保机构全额承担风险,在4321模式下,是由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20%、省再担保公司承担20%、担保机构承担30%、银行承担20%、地方政府承担10%,风险有效地在各个主体之间进行分散,增强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韩朝晖:“通过政府的引导,使我们服务于全省的担保机构的规模能够有一个迅速的增加,为我们的全省的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三农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动能。”

  • 09

    2019-05

    我省《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

    《意见》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使出资人职责更加明晰,资本布局更加合理,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党的建设更加强化。 《意见》提出,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预算,加大对地方金融的投入力度,增强省属国有金融机构资本实力。统筹规划全省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采取投资入股、增持股权、收购股权、股权置换等方式,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结构。 《意见》的出台,将有力增强政府对重点国有金融机构的控制力,有效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增强国有金融机构实力和活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 09

    2019-05

    全国担保及金融工作动态(2019.4.19—2019.5.7)

    聚 焦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央行、银保监会谈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费用。中央财政会继续安排资金,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各地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担保收费标准,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比重。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表示:要严格控制对使用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资金和获得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定价。严禁银行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2019年一季度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6.87%。2019年一季度末,五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是1.99万亿元,占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比重是19.94%,完成年初制定信贷计划的55.31%。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银保监会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各种附加费用,主要是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的比重使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其他附加成本减少,推动担保机构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的担保费下降。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费原则上控制在1%以内,500万以上的担保贷款的担保费控制在1.5%以内。 政 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 5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第712号),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二是明确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三是规范和优化政府投资决策程序,确保政府投资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程序;强化投资概算的约束力。四是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相关要求。五是严格项目实施和事中事后监管。 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 4月29日,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提出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主要举措。一是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出资人代表机构要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通过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章程约束、发挥董事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二是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出资人代表机构对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其中,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对其他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对其中已完成公司制改制、董事会建设较规范的企业,要逐步落实董事会职权。三是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提升资本运作能力。通过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整合监督资源,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对国有资本的全面有效监管。 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支持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和专业资本集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工作指南的通知》 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发布支持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和专业资本集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19〕92号)。《通知》提出着力支持引导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支持打造“龙头企业+孵化”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型载体、支持打造“投资+孵化”的专业资本集聚型载体三大重点任务,从搭建国家级资源服务对接平台、行业协会资源服务对接平台、地方有关资源服务对接平台三方面提供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和专业资本集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目标和路径。 四川:66家融资担保公司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停业整顿 5月5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发布公告指出,根据检查结果,决定依法吊销41家公司经营许可证,这41家担保公司应停止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并于5日内在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告,15日内向市(州)负责地方金融工作的机构交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30日内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公司变更或注销,并依法依规做好债权债务、未到期担保责任的承接工作。另有25家公司在经过检查后被责令停业整顿,这25家担保公司应在停业整顿期间暂停开展新业务,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各市(州)负责地方金融工作的机构。 雄安:启动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融资担保基金 5月1日,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支持新区三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传统产业转移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指出,2019年预算安排的8000万元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已经下达三县,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设立已经启动。上海动产担保试点启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行政许可 自4月30日起,上海市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行政许可正式施行。自此,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上海市银行机构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企业在取消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当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动产在上海地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时,可以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一办理登记。北京动产担保试点启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行政许可4月28日起,北京开始试点动产担保登记系统,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企业只要向北京地区银行提交开户申请,银行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后,就可以为企业开立对应的账户。河北:印发《关于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4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前,要普遍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形成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意见》指出,要研究设立河北省政府融资担保基金,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聚焦支小支农担保主业,逐步压缩大中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到2020年底前,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构建全省统一的担保、再担保体系。合作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占比不得低于50%。 业 界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赴湖南调研 4月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承一行在长沙召开座谈会。会上,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董事长曾鹏飞指出,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建立了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资本补充机制、代偿补偿机制、风险分担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加快了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步伐。李承强调,各省级融资担保机构要真正发挥龙头作用,将自身发展壮大与带动辖区内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相结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赴广东调研 4月23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赴广东省调研首场座谈会在广东再担保举行。会上,广东再担保董事长刘祖前表示,2018年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广东再担保迅速行动部署落实,把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作为再担保业务的展业主线,从调整业务模式、争取配套政策、扩大机构合作面、完善优化业务流程、推动完善银担合作机制等方面着手,着力推动与国家担保基金业务合作的常态化和标准化。目前广东再担保制定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相关业务调整方案已获批通过,预计四月底分批与担保机构、银行等签署合作协议并全面推动业务落地。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首批“四板科保贷”业务落地 5月初,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开板暨首批贷款项目放款仪式上,为4家科创板挂牌企业增信,现场发放420万元放款通知书。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徽商银行共同为科创板挂牌企业量身定制了广覆盖、效率高、审批快、无抵押、服务优,集担保、资本、信贷于一体的“四板科保贷”金融创新产品,助推更多科创企业及时获得金融资源和资本市场支持。福建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漳州地区“442政银担”再担保合作突破 4月下旬,福建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邮储银行龙海市支行、龙海市月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政银担”模式再担保业务合作,与月港担保、邮储银行分别按40%:40%:20%的比例共同承担融资担保项目的信贷风险。福建再担保大力推广“442政银担”再担保业务模式,目前该模式已经在龙岩、三明、泉州等地开展业务。粤财普惠金融(湛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农业担—农金圈”业务 4月19日,深圳农金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分行、粤财普惠金融(湛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合作开展“农业担-农金圈”项目,采取“科技+金融+担保”模式,协同支农助农,为涉农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项目将在湛江率先试点推行,由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分行,为农金圈旗下全资控股平台农发贷推荐的授信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农发贷及粤财普惠金融分别提供担保,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资经销商、农资零售店、农产品收储商、农户等提供金融支持。江西省融资担保业2019年3月份运行情况 截至2019年3月末,江西省共有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机构147家,注册资本金219.30亿元,其中融资担保机构146家,实收资本212.3亿元,再担保机构1家、实收资本7亿元。全省担保余额562.36亿元,较年初增长7.36%,其中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537.45(其中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482.40亿元,非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55.05亿元),较年初增加35.33亿元,比年初增长7.04%;再担保余额24.91亿元,较年初增加2.55亿元,比年初增长11.77%;担保放大倍数2.56倍。 数 据 1.央行:4月,对金融机构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共140.5亿元,其中7天3.5亿元,1个月137亿元。对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共2000亿元,期限1年,利率为3.30%。期末中期借贷便利余额为35600亿元。 2.央行:5月6日,央行公布消息,拟从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档次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目前为8%。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3.国家统计局:4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在扩张区间;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3%,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但仍位于较高扩张区间,表明非制造业总体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4.国家统计局:1—3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972.0亿元,同比下降3.3%,降幅比1—2月份收窄10.7个百分点。1—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146.2亿元,同比下降13.4%;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170.9亿元,下降1.0%;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182.2亿元,下降7.9%;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259.8亿元,增长7.0%。 5.网贷之家:5月1日,网贷之家发布《P2P网贷行业2019年4月月报》显示,截至2019年4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973家,相比3月底减少了36家,这是P2P网贷行业自从2014年5月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突破千家后,正常运营平台数量首次跌破千家。2019年4月,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10.26%,刷新近7个月新高。 6.央行:日前发布的《2019年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一季度普惠小微贷款增长持续加快,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长基本稳定。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15.57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增速比上年末高1.9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7193亿元,同比多增2692亿元。2019年一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0.05万亿元,同比增长19.1%,增速比上年末高3.9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5529亿元,同比多增2899亿元;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5.18万亿元,同比增长6.6%;创业担保贷款余额1132亿元,同比增长8.6%;助学贷款余额1028亿元,同比增长13%。企业中长期贷款方面,2019年一季度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8.86万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比上年末高0.1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2744亿元,同比多增170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7.83万亿元,同比增长7.4%,一季度增加2218亿元;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03万亿元,同比增长7.3%,一季度增加526亿元。 产 业 资 讯 5月7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发改委:落实再延长30年政策。5月7日,定向降准靴子落地,2800亿元增援小微企业。5月7日,2018年动漫产业营收超200亿元,盈利动画公司很少。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5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5月6日,爱美创造千亿市场,医美行业毛利率高被贴暴利标签。5月6日,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5月6日,中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出新规,大批药店批发商将洗牌。5月5日,一季度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长14.4%。5月5日,多家新闻传媒集团战略转型,“报业+广电”跨媒体融合成主流。4月30日,土地市场迎来“小阳春”,300城土地楼面均价回升。4月30日,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时间表敲定,2025年底前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4月30日,电网公司相继发布储能发展指导意见,产业迎来加速发展新阶段。4月30日,中医药出海提速,引入欧盟植物药质量规范。4月30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至全部制造业领域。4月29日,国资国企改革重磅文件落地,鼓励有条件国企上市。4月29日,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破6万亿,院线文创版权联盟成立。4月29日,奥数培训代表高思教育,培训毛利达67%曾筹境外上市。4月29日,铁矿石价格上涨,钢企利润空间缩小降3成。4月28日,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3.9%。4月26日,央行详解货币政策:原来没放松,现在谈不上收紧。4月26日,银监会五招降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4月26日,财政部对第三方防治企业按15%收率征收所得税。4月25日,本周五国内油价将迎年内第七次上调。4月24日,全国规上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好于预期。4月24日,上海成全国首个5G试商用城市,7地5G试验网络正式开网。4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中央财经委会议,加大对实体经济金融支持。4月23日,电网业或迎利空,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意见稿发布。4月23日,钢企一季度净利断崖式下滑,新一轮产能过剩抬头。4月23日,成都获得2022年世乒赛团体赛举办权。4月22日,2018年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3000亿元。4月22日,89家科创板受理企业拟融资近900亿,计算机通信业居前。4月22日,交通运输部:今年将建100个“司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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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

    苗圩主持召开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

      5月6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并讲话,王江平副部长出席会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财办、全国人大财经委以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近期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分别听取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重点任务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落实总体情况,财政部关于减税降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宽市场准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汇报,研究审议了《指导意见》分工安排工作台账。  苗圩指出,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尤其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中小企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苗圩强调,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不懈在政策落实上下功夫,围绕《指导意见》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继续指导各地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使政策发挥出最大效果。同时,要引导和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和服务机构加强政策宣传。  苗圩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生根。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积极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在部分地区开展发展环境评估试点。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形势变化,密切关注中小企业生产运行情况。

  • 07

    2019-05

    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发布政府投资条例

    摘要: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政府投资条例》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制定政府投资条例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将政府投资纳入法治轨道,既是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条例》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二是明确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政府投资应当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三是规范和优化政府投资决策程序,确保政府投资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程序;强化投资概算的约束力。 四是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相关要求。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等事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 五是严格项目实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并按照批准的内容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规定确保落实到位,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审批和实施等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以下为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2号 《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9年4月14日 政 府 投 资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国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国家通过建立项目库等方式,加强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 第七条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第二章 政府投资决策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 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政府投资有关的规划、产业政策等,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 (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二条 经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三条 对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 (一)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 (二)部分扩建、改建项目; (三)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 (四)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前款第三项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章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第十五条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本行业、本领域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第十七条 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二)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 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国务院规定应当审批开工报告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涉及预算调整或者调剂的,依照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政府投资项目结余的财政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回国库。 第二十六条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所选项目进行后评价。后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对项目审批和实施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第二十八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九条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第三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超越审批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二)对不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予以批准; (三)未按照规定核定或者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 (四)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安排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 (五)履行政府投资管理职责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二)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 (三)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 第三十四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 (二)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者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 (三)未经批准变更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 (四)擅自增加投资概算; (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 (六)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 第三十五条 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政府投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 07

    2019-05

    央行解读降准:支持中小银行更好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

    2、此次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如何支持普惠金融、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答3、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如何操作? 答: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目前为8%。为稳妥有序释放资金,确保用于扩大普惠信贷投放,此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将于5月15日、6月17日和7月15日分三次实施到位。

  • 07

    2019-05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工作简报2019年第五期

    首期全国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培训班顺利举办 编者按:为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领行业规范管理和发展,切实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合作,2019 年计划开办 4 期“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培训班”。首期培训班近期已举办,主题是围绕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6 号文件精神,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确保 2019 年度融资担保任务落实。 4 月 10~11 日,由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主办、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担协)承办的首期“全国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培训班”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董事长李承、总经理向世文、专职监事何琼、中担协党委书记任彦祥参加培训,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阳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全国31 个省(区、市)的 72 家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代表共计 180 多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班上,财政部金融司阚晓西处长为大家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 号,以下简称 6 号文)出台的背景,详细解读了文件的内容,并且对贯彻落实文件各项规定,做好融资担保工作给予了指导;北京、浙江、 安徽部分优秀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领导为大家分享了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业务开拓、风险防控、银担合作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另外,针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即将上线的再担保业务管理系统,系统开发公司的专家为大家详细讲解系统内容和操作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在培训过程中,参训人员与各位授课老师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收获很大,准确理解了国家有关政策的精神和要求,从同业机构学习了很多好的理念和经验,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培训班最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董事长李承、总经理向世文、专职监事何琼一起与各合作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高管就贯彻落实 6 号文精神和要求进行了座谈。座谈会由向世文总经理主持,各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代表介绍了在贯彻落实 6 号文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客观现实问题和挑战,并对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了一些务实的建议;最后,李承董事长作了总结发言。李承董事长指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6 号文精神和要求,做好小微企业、“三农”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6 号文是指导我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我们要坚定信念,争取、 创造条件,努力实现 6 号文提出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大家提出的进一步降低保费需要出台保费及代偿补贴政策、免除政策性担保业务税收、降低取消盈利考核指标、尽快出台再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意见和建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积极研究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李承董事长最后对各合作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出工 作建议:一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厘清自身的政策性业务,做好与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业务对接;二是要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风险 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为不断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 规模,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创造条件;三是除了国家融资担保基 金牵头开展的银担“总对总”合作外,各地也要形成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政策优势,积极与地方性银行开展“总对总”合作; 四是要引导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提高承接政策的能力;五是各地要积极探索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资源,批量开展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