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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行业资讯 通知公告 员工风采
  • 01

    2022-08

    勇立潮头 匠心筑梦——我司青年员工赵洛获聘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担保之星”内训师

    近日,2022年首届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担保之星”内训师评选活动在西安圆满落下帷幕。我公司青年员工赵洛凭借优异表现,获得由省再担保公司和省融资担保业协会颁发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内训师“双聘”证书,并在评选过程中荣获“优秀演绎奖”,其开发的个人课程“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实务”被评为“优秀课件奖”。 本次体系内训师评选活动自5月启动以来,受到体系内担保机构的广泛关注,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活动,选派优秀员工积极参与评选,全程予以支持保障。我公司青年员工赵洛精心筹备,从数据分析、系统运维等角度创新突破,准确把握担保机构风控课程设计的重、难点,从25份征集课程作品中脱颖而出,挺进体系内训师“十佳”评聘大赛。最终在经过激烈的现场演绎、综合评比之后,通过考核成功获聘。 近年来,汉中市资信融资担保公司在员工的培养教育方面不断完善配套机制,搭建公平公正的干事创业平台,营造公司人才发展的良性竞争氛围,促进员工充分发挥个人能力,有效推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获聘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担保之星”内训师,是省融资担保业协会、省再担保对我公司优秀员工精益求精、勇于挑战的认可,也是对我公司整体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鼓励全体员工以先进为榜样,发扬勇于开拓,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精神,促进担保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同时,也将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源源不断内生动力,为体系建设及行业发展贡献力量,为社会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 01

    2022-08

    我公司参加汉中市房地产与建筑业政银企融资对接会

    为推动汉中市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7月29日,我公司参加了市金融办、市住建局联合举办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政银企”融资对接会议。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各金融机构、中心城区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10家建筑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对接会上,市金融办传达了汉中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精神,我公司在会上做了工程保函类非融担保业务产品推介,详细介绍了工程保函类业务产品的产品类型、准入条件、服务范围、办理流程以及我市工程保函开展现状,银行机构代表分别对房地产及建筑相关融资产品做了介绍,参会企业代表结合各自情况,就有关问题现场与各机构进行了交流。 今年以来,我公司结合中省市“稳经济大盘”有关政策及汉中市“进知解”活动要求,不断加大推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开展,现已累计为汉台区、南郑区、洋县、城固县、西乡县5个县区20多户建筑类企业,办理工程类保函35笔,担保金额33422.76万元,为建筑类企业有效解决了资金沉淀问题,在提升项目推进效率、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接下来,公司将以此次对接会为契机,加大与政府有关部门、各银行机构合作,紧密围绕省、市相关政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能作用,深耕业务开展与创新,为全市建筑类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01

    2022-08

    市资信担保公司召开2022年二季度工作运行分析会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好下阶段重点任务,7月27日,我公司召开了2022年二季度工作运行分析会,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会上,按照重大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全体人员首先学习了《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科学指南(节选)》;副总经理文思远作了公司二季度经营分析报告;综合部对二季度绩效考核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 董事长陈小莉就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现阶段存在问题、下半年计划作了做了总结和部署。她指出:2022年上半年,公司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准确把握工作重心,在壮大公司资本实力,开展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大盘,推进银担分险批量业务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她要求:进入下半年,一是围绕各项目标任务,找差距、补短板。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大力开展批量化担保业务,加大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上规模、上台阶,实现整体业务扩面增量。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稳经济大盘、保市场主体各项部署。要按照中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动短期流动性支付业务落实落地,持续帮助困难企业主体争取省市各级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力保经营主体形态正常,加大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服务行业的担保支持力度,保障困难行业平稳运行。三是深化内部管理、强化风险控制。一方面公司全体员工要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凝聚合力,强调目标责任,激发工作潜能;另一方面要把好风险控制关口,加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力度,进一步完善风控制度体系,不断提升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她强调:进入下半年,公司全体员工要按照稳经济大盘政策要求,对标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主动做为、扎实工作,加强各项工作推进力度,做大做强担保业务规模,帮助企业主体纾困解难,以实际行动为我市社会经济平稳发展贡献担保力量,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公司中层以上及县区办事处人员参加了第二阶段的会议,就现阶段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做了深入交流。

  • 26

    2022-07

    纾困解难保主体 汉中担保在行动(二)——担保助企解创业之困 免收保费送政策红利

    近日,我公司为汉台区某零售商户担保的4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落地放款,该笔贷款是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执行以来成功发放的全市首笔免收担保费用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结合国务院“稳经济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政策精神,为促进大众创新带动创业就业,近期,省市财政、人社部门就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相关调整,我公司也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印发了《关于免收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用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用。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与人社部门、银行机构积极配合,及时让最新利好政策惠及创业主体,不仅为创业主体解决了融资难题,又帮助其节省了融资成本。该笔贷款的成功发放,标志着“政银担”三方在合作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大盘、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也充分体现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经济下行时期“逆行者”,坚守准共服务定位,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责任担当。 受疫情影响,当前市场主体活力仍未完全恢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流动资金短缺现象较为明显。下一步,公司将与政府有关部门、银行机构加强合作,扩大政策宣传,提高工作质效,持续推动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扩面增量,让更多创业主体享受政策支持,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做贡献。

  • 20

    2022-07

    长安银行汉中分行到我公司开展业务交流座谈

    7月18日,我公司与长安银行汉中分行开展了业务交流座谈。长安银行汉中分行行长禄波、副行长吴国营、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寇中锋、小微金融部总经理郑成国,我公司董事长陈小莉、副总经理文思远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小莉董事长对长安银行一行到访表示了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我公司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以及与长安银行的合作情况。长安银行汉中分行行长禄波对我公司与长安银行汉中分行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和为全市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高度肯定,对下一步银担双方强化合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双方参会人员就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加大产品创新、人才培训交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交流探讨,双方一致认为。一是要基于前期建立的良好的合作互信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形成新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二是加强产品创新,在继续发挥双方现有合作产品优势的基础上,加大比例分担创新产品开发力度,激发新的业务增长点;三是深化人才交流培训,要创新人才交流培训机制,促进双方人才交流的深度融合,做到互相促进、互相支撑。通过座谈,双方进一步增进了合作互信,汉中资信担保将与长安银行汉中分行一并积极作为,锐意进取,为支持汉中经济实体发展、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会上,双方还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为下一阶段银担双方加强合作联动,建立高质量合作伙伴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 20

    2022-07

    进万家门 知万家情 解万家难——市资信担保公司调研走访存量客户

    为常态化开展好“进、知、解”专项活动,落实好当前“稳经济大盘”相关政策,不断提高融资担保服务质量,积极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助力企业稳健经营,7月13日,公司董事长陈小莉、副总经理文思远带领担保部、风险部有关人员前往南郑区走访存量客户。 走访过程中,陈小莉董事长一行深入企业生产车间,察看了企业产品及生产情况,通过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企业当前经营困难及下一步发展规划,并剖析了企业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并现场提出了解决建议,一是要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深入解读政府出台的一揽子稳经济大盘政策,并积极对接当地政府部门寻求政策支持;二是要打开思路,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合理有效引入投资,解决好当前所面临的经营困境;三是要加强自身管理,坚守主业,不得盲目投资,依法合规经营。 近年来,在经济错综复杂的形势下,企业经营情况不断下滑,保市场主体、促经济发展尤为迫切。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资信担保公司将与政府及银行机构,协同合力为企业增强“造血”功能,积极推动在保企业续贷续保工作,坚决做到不压保、不断保,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高效助力受困企业渡过难关。

  • 20

    2022-07

    汉中市资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简报(第16期)

  • 14

    2018-11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

    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部署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 13

    2018-11

    2018年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二)

  • 12

    2018-11

    省再担保公司与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 签署 “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

    今年以来,省再担保公司积极牵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省内多家银行开展了“体系对体系”的业务对接,大力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目前已经与工、农、邮储、交通4家银行建立了“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部分银行业务已经落地放款。该业务主要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为担保服务对象,在发生风险时由担保机构、省再担保公司、合作银行和地方财政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推动银行、政府、担保机构之间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管、优势互补、多利互赢”的新型政银担合作关系,进而有效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 12

    2018-11

    银保监会批复国开行等四家投资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10问)

      批复要求上述银行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制定并完善风险隔离制度、并表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切实防范投资风险,重大事项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并应坚持“投治”并重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责任和义务,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确保基金运行不偏离主业,实现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的政策目标。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10问   什么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定位于准公共性金融机构,以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目标,按照“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模式,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针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创业的担保业务。具体来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主要与省级再担保公司开展业务,支持辖区内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此外,还可通过对省级再担保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以增厚省级再担保公司资本,壮大担保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国家融资担保公司尽管可以归类为准公共性金融机构,但由于不属于持牌金融机构,在计量资本充足率时,不在资本中门槛扣除,而应该在分母中计入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对应的风险权重,其中,商业银行因政策性原因并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对共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400%。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背景?   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旨在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在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与融资担保机构一起,层层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在北京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上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设立,是对《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有效贯彻执行,同时将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通过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和分保、再保等方式,增强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投资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与深化增值税改革一起,形成支持上述经济体的组合拳。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的原则?   04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意义是实现三个“有利于”。   二是有利于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可抵押资产少、信用记录不足、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市场信贷投放。设立基金可以通过政府增信,有效缓解金融机构的担忧,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不够、自身信用不足的问题。   初步测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目标定位?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去操作,但因为是准公共产品的定位,所以再担保费率相对于市场的担保要低,并且也不会要求担保机构再提供抵押和反担保,主要还是信用担保。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模式?   再担保的业务模式有利于健全我国融资担保体系,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降低融资担保行业风险。通过与省级的再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区内的融资担保机构组成的政府担保链条,构成了政府主导的担保体系,从而分散并降低融资担保行业风险,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此外,从现实情况看,目前已有部分省级国有担保公司获得了政策性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基金注资的先例,例如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进出口银行的出资,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获得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的入股,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也已获得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的战略支持意向,这也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股权投资模式提供了参考。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机制?   08   在风险防控方面,基金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财政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构建与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并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切实防控运行风险。在治理机构上,基金将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面向市场择优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并实施市场化员工激励措施等等。   如何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   第二,要把风险分担机制做好。和商业银行利益捆绑,能够风险共担。   10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吸引银行参与出资,首先是考虑到无论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还是银行服务的对象和工作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在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客户和创业创新公司中,目前银行仍为最主要的参与者,其更了解市场、更了解客户、也更了解客户的信贷需求,并在业务开展、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具有优势,引入商业银行出资有利于提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引入银行出资有利于提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行效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行效率,也需要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因为相比较而言,银行更了解市场、更了解客户、更了解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所以,它比融资担保基金在运作管理上是有优势的。而且,在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上也有优势。所以,发挥银行的这些优势也能够保障融资担保基金的稳健运行。

  • 06

    2018-11

    2018年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一)

      

  • 05

    2018-11

    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

      《通知》要求,要实现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精准管理、精准统计和精准查询,提高管理效率。各经办银行要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在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现有贷款业务品种中“创业担保贷款”品种的区分、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借款人的区分等工作。   在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经办银行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贷款服务质量和效率。一要防范贷款风险,防止新增逾期,有序做好存量不良贷款的清收、化解工作。二要分级授权、分类管理、分工负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三要加强贷后跟踪,深入借款企业,及时了解借款人用款情况,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四要加强与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管部门、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总分析贷后管理情况。

  • 30

    2018-0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8年6月30日)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管理。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创新。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的统一管理、穿透管理和统计监测,强化国有产权的全流程监管,落实全口径报告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问题和障碍,加强协调,统筹施策,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基本管理制度,促进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优化、运作规范和保值增值,切实维护资本安全。   (三)主要目标   ——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制定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法规,明晰出资人的法律地位,实现权由法授、权责法定。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行使相关权利,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原则,承担管理责任。   ——资本管理更加完善。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规范委托代理关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方式,创新资本管理机制,强化资本管理手段,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四)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实现战略性、安全性、效益性目标的统一。既要减少对国有金融资本的过度占用,又要确保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保持必要的控制力。对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性质。对于涉及国家金融安全、外溢性强的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保持国家绝对控制力。对于在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国有金融机构,保持国有金融资本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对于处于竞争领域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积极引入各类资本,国有金融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稳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   (六)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根据统一规制、分级管理的原则,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应当与实业资本管理相隔离,建立风险防火墙,避免风险相互传递。各级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   (八)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管理。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准确把握自身职责定位,科学界定出资人管理边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更好地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公司治理为基础,以产权监管为手段,对国有金融机构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按照市场经济理念,积极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着力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十一)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强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收支管理。规范国家与国有金融机构的分配关系,全面完整反映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入,合理确定国有金融机构利润上缴比例,平衡好分红和资本补充。结合国有金融资本布局需要,不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建立国有金融机构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益合理使用的有效机制。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决算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   (十三)健全国有金融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对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机构任命的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和薪酬追回制度。探索实施国有金融企业员工持股计划。   四、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   (十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关系,健全国有金融机构授权经营体系,出资人依法履行职责。推进董事会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加强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重要职责。按照市场监管与出资人职责相分离的原则,理顺国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制衡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总裁、行长)履职行为,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国有金融机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权力机构作用、董事会的决策机构作用、监事会的监督机构作用、高级管理层的执行机构作用、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   (十八)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推动国有金融机构牢固树立与实体经济俱荣俱损理念,加强并改进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服务,围绕实体经济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规范金融综合经营,依法合规开展股权投资,严禁国有金融企业凭借资金优势控制非金融企业。发挥好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引导国有金融机构把握好发展方向、战略定位、经营重点,突出主业、做精专业,提高稳健发展能力、服务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五、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优配强国有金融机构一把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委(党组)领导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管理层、管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健全领导班子考核制度。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管理人员,造就兼具经济金融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制定金融高端人才计划,重视从一线发现人才,精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快建立健全国有金融机构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六、协同推进强化落实   (二十四)加强协调配合。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制定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时,涉及其他金融管理部门有关监管职责的,应当主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在制定发布相关监管政策时,要及时向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通报相关情况。   (二十六)加强信息披露。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和报告制度,完整反映国有金融资本的总量、投向、布局、处置、收益等内容,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报告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资产监管、风险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国有金融资本情况要全口径向党中央报告,并按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具体报告责任由财政部承担。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向同级政府报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应当对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金融资本状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